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
更新时间:2019-3-5 16:17:31 来源:北京登尼特 浏览次数:949
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是企业在制作电视节目、动画片等电视媒体播放素材前所需取得的经营制作许可,由各地广电部门颁发,那么如何办理此许可证呢?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及相关流程
1、审批机关: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
2、许可证(文件)名称: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
3、审批时限:20个工作日
4、审批手续所需的材料
设立机构
1.书面申请;
2.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》;
3.法人代表、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,主要管理人员还需提交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(如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、培训证或工作证等);
4.《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》;
5.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6.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(有“制作发行动画片、电视综艺、专题片”经营范围;
7.公司章程复印件(含公司的股东名单、持股比例,并在表格上加盖公司公章,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,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公司章程的股东构成、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,逐层上溯,直至最终出资人。股东为自然人的,需注明国籍,并附身份证复印件);
8.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(包括租赁协议、房产证)。
变更(或延续)的机构
1.填写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变更(延续)申请表》;
2.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;
3.《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》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4.提交变更内容有关证明材料:
(1)单位名称变更: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(2)地址变更:新地址的租赁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;
(3)法人代表变更:法人代表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;
(4)股本增资或股权变更: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,并在股东名单、持股比例表格上加盖公章。如新增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,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公司章程的股东构成、持股比例情况复印件并加盖原公司公章,逐层上溯,直至最终出资人。股东为自然人的,需注明国籍,并附身份证复印件”
5.许可证原件(如许可证丢失的,需写出书面说明,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材料一式一份,A4纸单面,并在盖章处加盖公章。